各有關單位:
為更好地引導和促進建筑業高質量發展,提高結構工程質量,根據我市建筑業發展現狀和市建委數字化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《關于杭州市建筑工地全面推廣使用“浙里建人員數字化監管應用—質安監人員工地履職場景”的通知》(杭建數改辦〔2023〕2號),結合我市建設工程結構優質獎評比工作的實際,市質安監總站對《杭州市建設工程結構優質獎評比辦法》(杭建監總〔2021〕55號)進行修訂,現予以發布,自印發之日起施行。原《杭州市建設工程結構優質獎評比辦法》(杭建監總〔2021〕55號)同步廢止。
工程結構優質獎創建登記實行網上登記。前期已線下登記的項目,按不同階段實行分類管理,尚未開展“過程檢查評價”的項目需要網上補創建登記。未按文件要求登記或補登記,以及未按要求進行網上操作的項目,將不予結構優質獎評審。
附件:杭州市建設工程結構優質獎評比辦法
杭州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總站
2024年1月5日